刘炳生:在全省第五次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会议上的讲话
依法支持和监管 努力开创注税行业新局面
——省国税局刘炳生副巡视员在全省第五次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4月3日)
同志们: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全面推进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大好形势下,我省国税系统也进入了加快和谐国税建设,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今天,我们召开全省第五次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会议,大家汇聚一堂,回顾过去、分析形势、展望未来,共商行业发展大计,我认为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借此机会,我谨代表省国税局和省注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向会议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辛勤耕耘在注税行业第一线的各位所长和广大从业人员致以亲切的问候!
开会之前,我们向在家主持省国税局工作的洪治社副局长进行了专题汇报。洪局长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对注税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重视全省注税行业基础工作,规范执业行为;二是要加强对注税行业的监管,增强行业自律意识;三是要依法支持注税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局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结合我省当前的实际情况,我就如何推动注税行业健康发展,开创我省注税工作新局面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奋发进取, 进一步促进注税行业健康发展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税收事业发展的产物,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和完善纳税服务的客观要求。从1996年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建立,到2006年《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我国注税行业经历了起步创立、脱钩改制、清理整顿的长期历程,现已进入了规范发展的崭新时期。目前,我国税务师事务所已超过3000家,获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数达7万人,从业人员近10万人。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由内陆扩大到港澳地区,行业的认知度不断提高,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
我省的注税行业虽然规模较小、起步较晚,但是通过这几年的努力,也有了较好的发展。和全国大多数省市基本一样,我们对注税行业的管理是严格的,事务所的执业行为是比较规范的,当地政府和企业反映是基本满意的。特别是近几年来,我们按照省国税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了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税务代理,不得强制代理,不得在事务所参股分红等要求,较好地完成了税务机关与税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工作。各级税务机关依法支持注税行业作为独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扶持。近年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加强注税工作的联合发文就有20多次,被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或刊登的就有3、4次。2006年2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董树奎在全国注税管理工作会议上3次点名表扬安徽。去年11月份,国家税务总局管理中心陆炜主任来我省进行了为期7天的检查,对基层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执业规范、财务管理以及各市、县税务机关对注税行业的监管工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省市相比差距还很大、存在的问题还不少。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以实际行动促进我省注税行业健康发展。
二、依法支持,强化监管,充分发挥注税行业的重要作用
注册税务师行业具有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两大职能,是发展市场经济、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协税、护税、办税的重要力量,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行业。在今年全国税收工作会议上,谢旭人局长明确指出:“要重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纳税服务作用,进一步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对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也专门进行了强调,提出要“继续贯彻落实注册税务师管理办法、‘十一五’时期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抓好制度建设,落实涉税鉴证业务准则,逐步建立执业标准体系。做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强化行业行政监管,规范执业行为,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今年1月23日,省国税局局长、省注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道新在《协会工作要点》上作了明确批示:“依法支持注税行业的工作,热情关心注税事业的发展,帮助解决注税工作的困难,是国税机关及其负责同志的重要职责。希望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及其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促进注税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领导的指示和批示精神,是我们做好注税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为准则,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机构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同时也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放权给社会中介机构,尽量减少政府的干预,应该由中介机构管理的,要放手交给中介机构。”从税务部门来讲,就是要把原本属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放手交给注册税务师来承担。这样,一方面可以节省很大一部分人力和财力,降低征纳成本;另一方面,可以理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促进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因此,各级领导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坚决克服“不敢管”、“不愿管”、“怕麻烦”、“怕沾嫌疑”,怕别人背后说闲话,怕在行风评议中影响本单位文明创建等错误思想和不必要的顾虑,依法支持注税行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税收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协作,依法支持。目前,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需要税务机关在开展业务、行业宣传、税收政策提供、税收业务辅导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特别是对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已经明确的可做业务,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给予支持,决不能以各种理由来搪塞和阻挠,更不能加以刁难。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边发展边规范、以发展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依法支持注税行业的工作,并积极引导其拓展业务空间。同时,要把握好政策的界限,不该放的权限坚决不能放,不该给的业务坚决不能给。如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坚决不能放,必须由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无偿服务的坚决不能给。注意将纳税人的需求与税务师事务所的服务联系起来,帮助搭建两者合作的平台,使税务师事务所的专业化服务优势与纳税人的需求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明确职责,各负其责。经过脱钩改制,我省各级税务机关与税务师事务所在编制、人员、财务、职能和名称方面已脱离了关系,相互之间的职能和职责也各有不同。税务机关绝不能因为强调支持行业发展,就在提供支持和帮助过程中进行非法交易,搞不正之风;也不能因为实现脱钩改制,就对注税行业置之不理。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多次强调,税务师事务所还姓“税”,“脱钩”不能“脱管”。各级税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税务机关与注税行业的关系,加强对注税行业监督和管理,做到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滁州市国税局、滁州市地税局这几年对注税管理工作很重视,抓得很紧,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工作扎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国家税务总局检查组的肯定和好评,值得我们学习。希望各地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为我省注税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管理,履行职责,努力提高为广大会员服务水平
2007年,注册税务师协会工作的重点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谢旭人局长的重要讲话和省国税局胡道新局长的批示精神,按照中税协在海南召开的三届二次理事会提出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积极拓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推进我省注税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注税队伍的整体素质。协会是广大会员的“娘家”,为广大会员服务是协会的重要职责和义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的意识,拓宽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为广大会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要针对我省注税行业人才缺乏的现状,把培养一批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注册税务师专业队伍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是选送思想素质好、事业心强、业务能力强、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参加中税协举办的高级培训班,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端人才。二是省协会要办好所长培训班,执业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培训班,进一步扩大骨干人才的队伍。三是办好考前培训班,培养和储备行业急需的注册税务师。四是以中税协开展远程教育为平台,抓好网络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提高专业技能。五是指导事务所积极开展财务会计、税收法规、代理实务、相关法律法规、计算机应用等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执业注册税务师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扩大注税行业的社会影响。加大行业宣传,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扩大行业影响,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对于促进注税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加强集中宣传,搞好重点宣传,做好日常宣传,不断扩大宣传的范围,提高宣传的成效。宣传的内容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行业的职能、地位、特点和在服务市场经济、服务税收事业、服务纳税人中的典型事例;二是注册税务师执业的项目,为客户服务的目的;三是税务师事务所在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中取得的业绩。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共建注税和谐的执业环境。各事务所要结合实际,利用当地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党政领导机关、纳税人和社会各界进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三)加强联系协调,共同营造注税工作的良好环境。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加强与各级税务机关的协调与沟通,积极争取各级税务机关依法大力支持行业发展,为行业快速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基层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信息,并在政策范围内,根据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的需要向税务师事务所积极提供涉税服务业务。对一些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涉税事项复杂,做起来有一定困难或需要由税务中介机构辅助操作、审核或出具涉税鉴证报告的纳税人,可积极建议和引导他们选择税务师事务所委托办理相关业务。协会要加强与会员的沟通与联络,注意倾听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各方面信息,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会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会员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使协会真正成为“会员之家”。
四、诚信守法,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注税行业的执业水平
目前,我省共有87家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2000多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达到了406人。经过这几年的艰苦努力,大多数事务所开创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具备了一定的竞争力。但是,一些税务师事务所,特别是有的“改制所”仍然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市场意识、风险意识比较薄弱,自主发展的能力不强,影响了客观、独立、公正执业,束缚了自身的发展。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切实转变观念,不等不靠,自找出路,自谋发展,自主经营,以实现注税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牢固树立市场意识。向市场要业务,在竞争中求发展,从依赖税务机关向依靠税务机关,最终从依靠税务机关向自我发展、自主发展转变,是注税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要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理念,找准发展的切入点,不断拓展业务的空间。坚持把执业质量放在第一位,努力强化执业质量控制,坚持“大”“小”业务都要做、都要讲质量,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扩大税务中介服务在市场上的占有份额,特别是要把现有的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不断做大做强。要牢固树立“客户至上”意识,把纳税人当作“上帝”,真诚对待、用心服务,以良好的服务赢得信任、赢得市场、赢得发展。黄山兴达事务所尽管规模小、收入少,但执业质量好,管理规范,服务优良,当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反映较好,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表扬,值得我们学习。
(二)牢固树立积极健康的服务理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离开了法治和诚信,任何一个行业都无法生存。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自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依法开展业务。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坚决反对偷逃骗税,反对避税和以税收筹划为名行避税之实,真正去宣传税法、落实税法、捍卫税法,帮助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不断提高其税法遵从度。要依法拓展市场,独立开展业务,参与公平竞争,不允许与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私下勾结,违规拉客户,强制搞代理,损害税务机关形象和纳税人的利益。
(三)牢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作为牵涉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的社会中介组织,税务师事务所必须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纳税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既要讲经济利益,更要讲社会责任,正确承担好、履行好身上肩负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绝不能因为经济利益关系违反执业道德,违背国家政策,坚决制止和杜绝搞虚假鉴证、虚假证明的现象。要探索对税务师事务所的信用管理,建立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公告,让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事务所做大做强,让违规操作、不诚信的事务所无立足之地,以促进注税行业健康发展,树立注税行业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注册税务师行业是一个朝阳行业,发展的空间很大,发展的前景美好。大家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依法诚信的理念,求真务实的精神,奋发有为的态度,推动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税收事业和我省的经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