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生:在全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依法支持和监管
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
——省国税局刘炳生副巡视员在全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7月17日)
同志们:
这次召开的全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家税务总局今年5月下旬在浙江萧山召开的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布置任务,研究解决我省当前注税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这是省局局长办公会议早已拟定安排的工作议程,也是注税行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借此机会,我就注税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对全省注税管理工作的简要回顾
注税行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税收事业发展的产物,从1996年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的建立,到2006年《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施行,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经历了起步创立、脱钩改制、清理整顿的艰难历程,现在已进入了规范发展的崭新时期。
我省注税事业虽然起步较晚、发展较慢、规模较小,但是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我们这几年上下的共同努力,应该说和全国大多数省市基本上一样,行业管理是严格的,发展是健康的,事务所的执业行为是比较规范的,当地政府和企业反映还是比较满意的。所以总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董树奎在全国注税管理工作会议上三次肯定、推行安徽的做法。去年11月份,总局管理中心陆炜主任来我省进行了为期七天的检查,并召开了部分地市分管局长和征管科长座谈会,对我省基层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执业规范、财务管理以及各市、县税务机关对注税行业的监管工作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的肯定。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归纳起来,我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了对注税管理工作的领导
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机构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为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促进我省注税行业快速健康的发展,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专门成立了“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道新亲自担任组长,省地税局局长和国、地税局分管领导分别任副组长,两局的征管处长以及注税管理中心、协会秘书处等有关处室领导均为领导小组成员。胡道新局长对注税工作非常重视、非常支持、非常关心。去年年终在各市国税局长、省局各处长年度述职结束时,专门对注税行业管理和发展问题讲了近40分钟,要求各市国税机关重视、支持注税行业的监管工作,解决目前存在的对注税行业的冷热不均问题,改变“不愿管”、“不好管”、“不敢管”、视税务师事务所如烫手山芋的观念,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今年1月11日,他又在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2007年工作要点》上亲笔作了批示:“过去的一年,我省注税管理中心工作成绩显著,新的一年,任务更加艰巨,希望‘中心’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管理,促进注税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与此同时,省局在制订年终考核时,还把对注税工作的支持和监管,列入各市国税局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进行严格考评。
各地市国税局也是一样,对注税管理工作很重视、很支持。据了解,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市局都成立了注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议事制度,切实解决行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注税行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探索。例如滁州、马鞍山、合肥、淮南、蚌埠、淮北、黄山和巢湖等市,不但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而且还明确规定由征管部门具体经办,分派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较好地解决了行业管理断层、工作脱节等问题。特别是滁州市国税局监管的力度比较大,他们不但成立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而且还设立了管理办公室,强化了监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由于各级领导重视,具体经办部门认真负责,从而使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队伍日益壮大,执业水平不断提高,内部管理逐步规范,行业发展势头良好。到2006年底,全省注册税务师累计有2565人,执业注册税务师496人,共有税务师事务所87家、分支机构41家。经过检查表明,我省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基本规范。
(二)依法支持,进一步拓展了涉税鉴证业务范围
2005年下半年,《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公布后,我们立即召开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事务所所长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结合我省实际,对如何充分发挥注税行业在税收工作中的经济鉴证作用,强化行业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提出了贯彻意见。立即拟草下发了《关于企业申报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应出具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在申报各项财产损失时包括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和其它资产损失时,均应提供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作为税前扣除和税务机关审核审批的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局14号令精神,省国税局、地税局又联合颁发了皖国税发[2006]86号文件,对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了注税行业的法定业务。主要是:对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人发生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事项;企业办理纳税申报、退税和减免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时,要求附送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审核报告。为了明确外资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出具税务师事务所的经济鉴证报告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并专门下发了皖国税发[2006]142号文件,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在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应将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济鉴证查帐报告作为合法依据予以认可。进一步扩展了注税行业的业务空间,从而为全省注税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落实措施,严格实行注税行业市场准入制度
由于注册税务师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以致于部分税务师事务所缺少竞争力,在中介服务市场中的占有率不高。一些咨询公司仅仅凭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就从事注税行业业务,严重侵害了注册税务师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注税行业的市场秩序。省局领导非常重视,当地税务部门领导也积极主动亲自出面到工商部门去协调,将咨询公司《营业执照》中关于注税行业的业务这一栏全部删除。同时,我们又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正式文件通知各市、县,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受理注册税务师办理的涉税服务业务和涉税鉴证业务时,对其从业资格一定要进行认真审核,对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个人从事的注税行业业务一律不得受理。对未加盖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统一制发的“安徽省执业注册税务师专用工作名章”和未加盖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印章的所有涉税文书,各级税务机关一律不得认可。并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凡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注税管理中心批准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一律不得从事注税行业业务,更不准承办涉税鉴证业务,从而既维护了市场秩序,又保护了税务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培训,不断提高了广大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行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为了提高我省注税行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管理中心和协会把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的注册税务师专业队伍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和头等大事来抓。一是选送思想素质好、事业心强、业务能力强、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参加中税协举办的高级培训班,培养高端人才。二是抓好省内常规培训。我们举办了多期业务培训班,还邀请上海、江苏等地的有关专家教授授课。培训重点是《征管法》实施细则和企业所得税工作底稿操作实务、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讲解、注税行业信息化建设以及涉税鉴证业务等内容。三是办好考前培训班,培养和储备行业急需的注册税务师。四是以中税协开展远程教育为平台,抓好网络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专业素质。五是指导注税行业积极开展财务会计、税收法规、代理实务、相关法律法规、计算机应用等知识的自主培训,培养员工的专业技能,提高综合技能。
过去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行业发展与监管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注税行业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的支撑。因此,目前大多数事务所现在承办的还是劳务型服务为主,代理的业务主要是记账、代理申报等低层次服务业务,技术含量少、附加值低,缺乏竞争力。事务所业务开展不平衡,普遍存在涉税鉴证业务开展较少,业务面窄。二是有的税务部门对注税行业工作依法支持不够。注税行业市场化以后,认为脱钩改制后的事务所与税务机关没有联系,还有少数单位领导,怕别人背后说闲话,不愿多管多问。三是注税行业机构本身问题。有些税务师事务所规模小,业务拓展难,经济收入少;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一些事务所人才奇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服务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注税行业的整体形象。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多措并举,推动注税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事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的社会中介行业。根据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方针,总局制定了“十一五”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指导意见,为行业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年1月23日,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道新在省注册税务师协会《2007年度工作要点》的批示中明确指出:“依法支持注税行业的工作,热情关心注税事业的发展,帮助解决注税工作的困难,是国税机关及其负责同志的重要职责。希望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及其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促进注税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批示下发后,在全省国税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十一五”行业发展指导意见和胡道新局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明确行业的地位和作用,推动我省注税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是各级国税机关特别是行业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注税行业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
注税行业的服务质量决定着这个行业的发展趋向。各级国税机关必须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引导注册税务师行业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减轻税务机关工作压力,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税收难题。
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在执业中所处的社会中介地位,有利于客观评价国家税收政策制定的严密性和合理性,评价税务机关执法的公正性,评价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并将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立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为完善税收立法,调整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执业注册税务师又是税收征纳双方的协调员。征纳双方在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上,不可避免地产生分歧甚至发生争议。一方面能够较为客观地向纳税人解释税收政策规定。另一方面也能够向税务机关反映纳税人的经营情况与诉求,协调征纳双方争议,为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提供磋商平台和畅通沟通渠道。
当前,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中也确实存在着一系列热点问题,为此,必须统一思想,达成以下基本共识: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是加强税收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规范税收秩序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税收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不仅有利于纳税人降低纳税成本,而且有利于国税机关提高征管效能;加强注税行业的管理工作,实行行业市场准入机制,是维护注税行业市场秩序的重要保证;积极拓展注税行业的涉税鉴证业务,依法支持和大力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二)积极支持,进一步发挥注税行业的职能作用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具有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双重职能的专业化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在中税协成立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有利于促进税收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重要作用,绝不能把它看作是可有可无,更不能采取敷衍消极的态度。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营造良好的环境,从政策、业务等各方面依法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局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做好监督与管理的同时,真诚地给予扶持和帮助。对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已经明确的业务,各级国税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好,要坚持依法支持,该给的一定要给,绝不能以种种理由加以敷衍、限制或阻挠。
各级国税部门要在严格把好执业质量的同时,鼓励和引导注册税务师行业做优做精,满足市场各类需求。对于符合资质和执业质量的税务师事务所所承办的涉税服务业务和涉税鉴证业务,国税机关应当受理;对于税务师事务所承办的涉税鉴证业务出具的鉴证报告,国税机关必须承认其涉税鉴证作用。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应当对其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其他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严格管理,促进注税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相继颁发了《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也颁发了《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这几个《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对我国注税行业发展实践的总结和概括,也是加强注税行业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对促进我国注税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偏小,龙头税务师事务所不大不强,滞后于经济发展,难以应对竞争。因此要制定符合我省的行业发展模式,创新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首先是发展,在规范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完善的发展思路。确立既重视数量扩张,也重视质量建设的发展模式,既要鼓励行业做大,更要鼓励行业做强。
目前我省行业最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足,因此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一要紧盯市场想发展。随着国家“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和各项目标的逐步实现,税务代理市场的需求将越来越旺。要树立“市场就是效益”的思想,要积极引导税务师事务所从依赖税务机关生存向依赖市场发展转变,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在不断规范中发展壮大。
二要争取支持谋发展。当前,我省注税行业仍然处于行业发展的初级阶段,要推动行业不断向前发展,既需要行业自身加快发展,也离不开税务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注税行业的独特作用,把对注税行业的支持和发展,作为税收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对待。
三要开拓创新抓发展。注税行业要坚持以创新发展为出发点,全力拓展新的业务空间,逐步实现从常规代理申报等一般劳务型服务向大力发展税收筹划、涉税鉴证、涉税咨询等智力型服务转变。要通过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分析研究税收筹划的基本原理,不断探索揭示税收筹划的内在规律。
(四)明确职责,解决行业管理断层问题
《管理办法》对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律地位、执业规范、行政管理,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和备案、权利和义务,税务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和业务范围、行业自律组织等重大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由于目前实行的是两级管理体制。市、县级还没有一个规范的、明确的管理体制和职责范围,这样就容易造成行业管理断层,对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解决这个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努力实现对注税行业监管工作的“两个转移”:即监管的重点向行业的执业质量转移,监管的重心向基层税务机关转移。监管的重点向执业质量转移,就是要改变过去只重视执业资质,忽视或忽略执业质量的现象,实现既重视执业资质更重视执业质量和执业行为规范的监管目标。今后,国税机关要以检查执业资质、检查执业质量和执业行为规范的监管为目标。监管重心向基层转移,就是从根本上解决监管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明确从省局到市、县局税务机关不同级次的行业监管职责分工,扩大行业监管队伍,形成完善的行业监管体系,将行业的日常监管特别是执业质量的监管,切实落实到基层。
三、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关于2007年全省注税行业方面的工作,省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年初分别下发了工作要点。各地要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这里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拓展注税市场
《暂行办法》下发后,省局以皖国税发[2006]86号文件转发,这是注税行业的第一个行业管理的基本规章,各地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明确本地区注税工作的发展思路,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特别要落实市、县(区)二级的监管工作职责,真正为实现行业监管重心向基层转移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各地税务部门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凡是未成立注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地市均应在年底之前成立,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支持依法执业,引导行业做大做强
注册税务师的诚实守信和精良的业务素质是事务所做大做强的关键。为此,全省注税行业都要组织学习两个准则,运用两个准则,只有熟悉税收政策,掌握会计原理,才能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税收上的难题。只有这样税务部门才能欢迎,才能得到整个社会和企业的认可,才能优化注税市场。两个准则的下发,标志着注税行业今后开展最为广泛的两项业务有了统一规范的标准。各级国税机关在受理税务师事务所上述业务时要严格按照两个准则办事,对服务质量比较好的,所做业务法律依据充分的税务师事务所要给予表扬,今后每个市都要树立一至二个品牌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支持、鼓励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
(三)完善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准则体系
制度建设是基础,没有制度,无所遵循,工作中就会有随意性。加强基础性工作,充分掌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是关键。省局税务师管理中心一定要加强制度建设,督促检查行业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各级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要以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管为基础。真正实现行业监管工作重点向执业质量转移。今年起,注税管理部门还要把建立执业准则体系的贯彻落实作为重点,在总局设计总体框架的基础上,分步进行实施。我们的任务就是督促税务师事务所为企业做好服务,扩大注税市场,以注册税务师的优质服务,站稳注税市场。
(四)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注税行业社会认知度
我省的注税行业虽然近几年有一定的发展,但税务师事务所弱小现象比较突出。行业的许多可做业务,有的存在大事做不了,小事不愿做,在税务机关和社会认知度不高,远远落后于全国同行业发展水平。今后各级注税管理部门,都要抓住机遇,将注册税务师行业推向规范化发展的轨道。我们欣喜地看到,注册税务师网站的开通,无论给注税行业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可做业务的拓展,还是行业规范化管理等方面都比过去有了较大改观。但不能不提出在重视、使用信息管理方面,全省注税行业思想观念还跟不上前进的步伐,手工式简单化的操作还在我省注税行业中普遍使用,根本无法在企业审核现场出具审核报告,这种格局必须打破。今后要逐步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创造条件,进行信息化管理。总局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行政管理在金税工程(三期)征收管理系统中提出的业务需求,在税源管理中增加一项:企业委托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涉税鉴证情况管理。对录入、查询和统计系统,逐步达到信息管理程度,在流程明确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以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五)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人才是发展之源。没有专业人才,就谈不上专业化。因此,提高执业人员素质,打造复合型注册税务师人才,培养专家型执业注册税务师已经成为行业的当务之急。同时,要切实抓好执业人员的后续培训教育,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改革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量,使执业人员适应行业发展和执业的要求。省注税协、注税管理中心已经制定了全年培训计划,希望各单位一定要相互支持、通力协作,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来。
(六)开展知识竞赛,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排,今年10月份,将组织“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中税网(校)、中央财经大学共同主办。我省由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牵头,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的全省“注税杯”知识竞赛于8月份举行,17个市均要组队参加,由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带队,参加人员以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及从业人员为主体,高等院校、涉税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税务干部(非执业注册税务师)也可组队参加。设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请各地回去后立即组队参赛。竞赛第一名参加全国大赛,通过这次行业性的知识竞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围绕行业地位和作用这个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关心和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
同志们,做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支持注税行业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税收环境,大家责无旁贷,任重道远。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紧机遇,开拓进取,促进我省注税行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国税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